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3批)溢诚优配
按照《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3〕18号)规定和2024年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国家铁路局组织开展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第3批抽取车辆合成闸瓦、机车车辆高压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动车组镉镍碱性蓄电池、铁路货车车钩、标准轨距铁路道岔、43kg/m~75kg/m钢轨、厂制胶接绝缘接头、钢轨接头夹板、电气化铁路高压交流隔离开关等9种产品37家生产企业的产品。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合格情况
1.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合成闸瓦(规格型号:LH2-45,生产日期:2024年8月,批次号:05)制动摩擦磨耗性能(常温干燥状态、一次停车制动平均摩擦系数,闸瓦状态)不合格。
2.桂林市铁诚机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车辆合成闸瓦(规格型号:LH2-45,生产日期:2024年10月,批次号:0026)制动摩擦磨耗性能(常温干燥状态、一次停车制动平均摩擦系数,闸瓦状态)不合格。
3.重庆市宇红轨道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合成闸瓦(规格型号:LH2-45,生产日期:2024年10月,批次号:202410022)制动摩擦磨耗性能(常温干燥状态、一次停车制动平均摩擦系数,坡道匀速持续制动瞬时摩擦系数)不合格。
4.吉林市宏远铁路运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合成闸瓦(规格型号:LH2-45溢诚优配,生产日期:2024年10月,批次号:YH241009)制动摩擦磨耗性能(常温干燥状态、一次停车制动平均摩擦系数和磨耗量)不合格。
5.北京铁道工程机电技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机车车辆高压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规格型号:JDZW-25F1,生产日期:2024年5月)温度变化试验、高温试验、低温试验不合格。
6.天津市东达伟业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路货车车钩【规格型号:17型,钩体(①生产日期:2024年9月,炉号:240902015077,热处理:24090901;②生产日期:2024年9月,炉号:240903015086,热处理:24090902),钩舌销(生产日期:2023年10月,热处理:24051901)】,钩体重量检查、车钩钩体钩尾销孔牵引面和尾部球面硬度检验、钩舌销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
7.重庆通耀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铁路货车车钩【规格型号:17型,钩体(①生产日期:2024年5月,炉号:242-0276,热处理:1T2406-093;②生产日期:2024年6月,炉号:242-0291,热处理:1T2407-099),钩舌销(生产日期:2022年11月,热处理:PJ2024-07-23)】,车钩钩体钩尾销孔牵引面和尾部球面硬度检验、钩舌销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
8.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路货车车钩【规格型号:17型,钩体(生产日期:2023年6月,炉号:2Y03-0351,热处理:2R01-001-013),钩舌销(生产日期:2024年9月,热处理:2024090201)】,车钩钩体钩尾销孔牵引面和尾部球面硬度检验、钩舌销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
9.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路货车车钩【规格型号:17型,钩体(①生产日期:2024年8月,炉号:1-E0076,热处理:9-010;②生产日期:2024年8月,炉号为1-E0081,热处理:9-012),钩舌销(①生产日期:2024年6月,热处理:2024-0621005;②生产日期:2024年8月,热处理:ZQG-SX-2024-08-01)】,车钩钩体钩尾销孔牵引面和尾部球面硬度检验、钩舌销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
10.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路货车车钩【规格型号:17型,钩体(①生产日期:2024年9月,炉号:7-720,热处理:23;②生产日期:2024年9月,炉号:7-740,热处理:23),钩舌销(生产日期:2024年7月)】,车钩钩体钩尾销孔牵引面和尾部球面硬度检验、钩舌销硬度检验、钩舌销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
11.中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路货车车钩【规格型号:17型,钩舌销(生产日期:2024年8月,热处理:TCZ20240806)】溢诚优配,钩舌销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
12.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厂制胶接绝缘接头【规格型号:60kg/m(60A型-18),生产日期:2024年8月】疲劳性能不合格。
1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厂制胶接绝缘接头(规格型号:60kg/m,生产日期:2024年2月)电绝缘性能、疲劳后电绝缘性能不合格。
14.邯郸市茂雄工矿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钢轨接头夹板(规格型号:43kg/m、钢号55,生产日期:2024年3月22日)表面质量、型式尺寸、硬度试验、化学成分、拉力试验不合格。
15.河南省铁创铁路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钢轨接头夹板(规格型号:P60、钢号55,生产日期:2024年12月,批次号:TC-12-01)型式尺寸不合格。
二、有关要求
1.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2.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
3.自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可提交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复查申请的,应当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按复查不合格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铁路局
2025年6月28日
(发布机构:国家铁路局)溢诚优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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